1、機械排煙系統應采用管道排煙,且不應采用土建風道。
2、排煙管道的基本要求:①、應為不燃材料且內璧光滑;②、當排煙管道的內壁為合屬時,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于20m/s;③、當排煙管道的內壁為非金屬時,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于15m/s。④、排煙管道的厚度應按現行*標準《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 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3、應保證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在煙氣溫度280℃條件下,能保持其結構完整性不少于30min。
4、豎向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在獨立的管道井內,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.50h。排煙管道的管道井應采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.00h的隔墻,以及乙級防火門與相鄰區域分隔。對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,管道井與相鄰區域之間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.00h,檢查門應為甲級防火門。
5、水平設置的排煙管道的設置要求:①、有吊頂時,應設置在吊頂內,設置在走道部位的排煙管道,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0h,其他部位的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.50h;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,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熱,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②、無吊頂時,直接設置在室內的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0h?!咎乩?】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0h?!咎乩?】設備用房和汽車庫的排煙管道耐火極限可不低于0.50h。
6、下列機械排煙系統排煙管道部位,應設置排煙防火閥:①、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;②、一個排煙系統負擔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;③、排煙風機入口處的主管道上;④、穿越防火分區處的排煙管逆上。